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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办环评
发布时间:1970年01月01日 08时01分00秒 共阅 [  ] 次

什么是环评?
平时我们所说的“环评”,实际上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它定义为“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规划环评、战略环评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
一句话:环评是一种方法,也是一种制度。

什么是环评审批?
平时我们所说的“环评审批”或“环评手续”,实际上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这项行政许可事项,该行政许可事项原为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权力,近年来国家推行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山东省也积极作为,各市县陆续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局并将大多数行政许可权划转至该部门,其中就包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审批服务局就是在这项改革中诞生的,我们也将为这项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句话:环评审批就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获得审批部门批准。

为什么要办环评审批手续?
《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句话:需要环评的项目,不履行环评,就是违法。

什么项目需要办环评审批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一句话:您的项目需不需要环评、需要哪类环评,自行前往生态环境部网站查阅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原环保部44号令和生态环境部1号令)即可,或通过本公众号联系行政审批服务局咨询,我们帮您答疑解惑。

建设项目环评有哪几类?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句话:有3类,分别是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我查阅《分类管理名录》属于“登记表”,如何办理?
“登记表”类别的项目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的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句话:登记表备案不属于审批,不在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范围内,请前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备案或咨询。

我查阅《分类管理名录》属于“报告表”(或“报告书”),如何办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属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但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分级审批,即审批权限分为部批、省批、市批、县批。

不办理环评手续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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